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新宇同志任职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新宇同志任职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刘新宇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请审议决定。
区长:王灏
2017年4月10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新宇同志任职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刘新宇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请审议决定。
区长:王灏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