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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十七次常委会纪要-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2009417,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区慈善协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副主任闫学锋、李国、于五一、孔德琴、杨文良及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王力军、闫学锋、李国、孔德琴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赵全保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奥运后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金山汇报了对该项工作的调研意见。
二、听取并审议区法院院长李新生所作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侯湘君汇报了对该项工作的调研意见。
三、决定补选区人大代表事项。会议通过了《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少峰等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接受王少峰、王强、王海军、宋建国辞去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于五一作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会议决定,20094月至5在六里屯、劲松、双井、豆各庄等地区补选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受主任会议委托,就补选代表的有关事宜作了说明。
四、决定接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辞职事项。会议通过了《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戴继楼辞去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接受戴继楼辞去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并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五、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任职事项。任命付小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决定区政府任免事项。免去王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尚焰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局长职务,李龙吟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主任职务,殷菁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局长职务,邹立嵩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局长职务,滕国清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军胜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邹立嵩为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局长,黄晓伟为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主任,师伟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局长,刘野为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局长,孙其军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六、书面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七、书面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会前,委员们认真学习了刑事诉讼法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