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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朝阳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8月 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欧晓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区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34078万元,同比增长6.4%,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位居北京市十六区首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朝阳区落实“三化”功能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一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落实区人代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确保“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运行平稳。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六大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90.2%。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4911027万元。当年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4078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709931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18018万元,市定额及结算补助97386万元,市追加资金9448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02万元,扣除上缴北京市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75807万元。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61309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5%。总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4911027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67694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47680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14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3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

 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2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国防支出117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公共安全支出4391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教育支出1073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科学技术支出1146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3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60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卫生健康支出4931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节能环保支出1520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城乡社区支出4274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农林水支出4161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18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1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8%;金融支出512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0%;住房保障支出280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1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2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5%。其他支出为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提取的预备费,在预算执行时,需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2021年预备费年初预算166530万元,支出150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4%。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130920万元,支出5573052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17307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84791万元。

 2021年,我区积极贯彻厉行节约的理念,坚持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政府成本,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为5977万元,比2020年决算7002万元降低14.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2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5.8%,完成调整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是:我区积极推进土地上市,土地收入好于预期。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35591万元(土地出让成本3164184万元,土地收益141957万元,售房土地收益294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222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资金46466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6779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367243万元,新增债券630000万元。

 2021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53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8.3%。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938678万元,支持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8005万元,绿化美化工程支出4819万元,其他支出25396万元,上缴北京市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168479万元。

 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3991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其他支出25384万元,上缴北京市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168479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2301万元,支出418537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3595万元。

 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931083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29310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23万元,完成预算的89.4%。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叠加国有企业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因素,企业经营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611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92万元,市追加资金280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811万元。

 2021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18万元,完成预算的84.6%。主要用于:向国有企业资本性注入、产业升级发展等资本性支出1498万元,企业补贴等费用性支出4481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23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2402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23万元,支出1071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05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及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1年,我区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1. 靠前谋划、积极作为,聚力推进财源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财源建设力度。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经济发展研判,加快经济大脑平台建设,将政府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汇聚融合分析,动态监测企业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服务,通过紧盯央企子公司引入、引导财源储备项目落地、做好企业纳税服务等措施,不断稳固涵养税源。二是切实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用足用好金融、文化、商务经济等各类产业政策和高品质楼宇空间,不断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在巩固当前优势产业基础上,调整完善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等重点产业政策,推动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诉求为工作出发点,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时间、加强服务,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为契机,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及时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重复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2. 深化改革、科学统筹,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加强财政中长期规划研究。在总结“十三五”财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经济发展态势,结合朝阳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以朝阳区战略发展规划为导向,以重点事业发展方向为依据,科学编制中期财政发展规划,提升财政管理的预见性和稳定性。二是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及时修订和调整支出绩效不高的支出政策,确保支出预算符合中央、市、区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加强政策研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保障和为老服务能力。三是集中力量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在规定范围、规定标准、规定程序下安排各项支出,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紧急、非必要以及低效无效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本民生需求。四是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预算制定和调整工作中“持续推进法治化、绩效化预算编制工作,落实项目库建设、精准对标项目,提高预算科学度、精准度,适度保持预算管理灵活性”的意见建议,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项目科学论证,重点论证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不断提高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科学化水平。

 3. 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积极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决算公开的要求,依法批复部门预决算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我区将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展至二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107家一级预算单位、374家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已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管理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上年度决算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下年度预算草案等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同时,关注发行政府债券等需进行预算调整的重大事项,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三是落实中央、北京市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及时披露我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积极筹措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规范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系统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北京市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框架下,结合我区实际,将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实施,实现预算项目登记入库、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项目滚动管理、绩效评价的全流程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

 4. 健全机制、精准施策,努力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根据审计意见,结合我区财力情况及预算执行进度,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做好问题整改落实。结合部门主体责任,将审计意见分解落实至主责部门,深入分析审计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及时予以整改解决。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评估社会关注度较高、金额较大及“两重”项目,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挂钩,督促预算单位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提高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度和开展绩效工作的自觉性。2021年,我区开展了“奥森公园园区扬尘治理工作”“街道为民办实事”等50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同比增长11.1%;同时,积极开展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重点基建、重大疫情防控资金等项目的财政事后绩效评价。三是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监督警示和纠偏功效,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任务,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有序开展财税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内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夯实基层单位预算管理基础。

 (二)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1年,全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以“文化、国际化、大尺度绿化”为主攻方向,深入落实区域功能定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保障市区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优化区域环境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百姓民生以及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坚持以疏解整治为抓手,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扎实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投入资金194047万元。推进新一轮“疏整促”专项行动,拆除并实现“场清地净”226.13万平方米,腾退土地250.16万平方米,实施“留白增绿”47.01公顷。推动产业结构深入调整,投入资金267714万元。调整完善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等重点产业政策,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业区级财政收入较2020年同期增长32%。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投入资金121011万元。统筹推进北京市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落地,推出203项告知承诺事项,压缩办事时限80%。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坚持以首善标准为目标,城市服务保障实现新提升。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107421万元。推动扬尘管控精细化,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8处国考、市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坚持大尺度绿化,新建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投入资金453837万元。推进垃圾分类驿站及分拣中心建设,加快北京朝阳站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建设,建成10条主次支路,完成5项疏堵工程和30公里慢行系统整治。强化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投入资金85102万元。加快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完成146条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加强水电气热等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平安朝阳建设基础,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三是坚持以资源整合为契机,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新进展。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投入资金170021万元。推动农村地区功能疏解,引进培育高端企业,打造城乡协调的产业布局,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地区民生建设,投入资金953257万元。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益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农村地区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引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873874万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完成第二批10个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和出行环境。

 四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民生各项事业呈现新气象。推动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93196万元。支持垂杨柳医院建设,完成农村地区“一村一站(室)”空白点建设。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疫苗接种工作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投入资金1165670万元。备案社区办园点26所、公办幼儿园2所,新增学前学位7000个,新建、扩建6所中小学,新增中小学学位7950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1926041万元。新增备案养老机构3家、养老服务驿站2家,新增床位1000张、养老护理员1000人以上。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资金88380万元。支持中国工艺美术馆建设,上线朝阳区大运河数字博物馆,推进国家速滑馆、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3个竞赛场馆改扩建工程建设,全力保障“相约北京”系列测试赛顺利举办。持续加大基层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投入,积极推广冰雪运动,扩大公共文化和体育产品供给。

 三、其他汇报事项

 (一)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我区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按照2021年年初预算总支出5551000万元的3%计提预备费166530万元,支出150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4%。主要用于重大活动保障、城市环境治理等方面。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及北京市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68071万元,实际支出568069万元,支出进度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518803万元,支出518801万元,支出进度99.9%;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46466万元,支出46466万元,支出进度1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2802万元,支出2802万元,支出进度100.0%。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提升基层中医药振兴发展能力、推动林业改革发展、支持残疾人事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1. 债务规模及结构

 2021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9565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0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595451万元。

 2021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7911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656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025451万元。

 2021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9102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621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586534万元。

 2021年,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在北京市批复的限额之内。

 2. 债务期限

 我区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910.28亿元期限如下表:

表1  2021年末债务年限表

年份
本息合计(亿元)
本金
利息
       (亿元)
   合计    (亿元)
专项债券  (亿元)
 一般债券
 (亿元)
2022
224.61
195.01
143.39
51.62
29.6
2023
97.85
75.31
75.31
0
22.54
2024
172.57
152.3
152.3
0
20.27
2025
166.26
151.31
151.31
0
14.95
2026
195.2
184.35
184.35
0
10.85
2027
22.79
17.65
17.65
0
5.14
2028
127.42
122.95
122.95
0
4.47
2029
11.8
11.4
11.4
0
0.4
2030
0
0
0
0
0
合计
1018.5
910.28
858.66
51.62
108.22

 3. 债券使用及偿还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63亿元,主要用于:东坝北西区域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资金48亿元、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资金10亿元、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资金5亿元。

 2021年,北京市下达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293.11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2021年,我区使用财政资金偿还到期一般债务24.94亿元。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一是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我区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比调整预算的超收收入17307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从基金结转资金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9万元。详见下表:

 表2  2021年朝阳区政府性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名 称

当年收入

结   余

  扣减基数  

(当年收入

的30%)

补充预算

稳定调节

基金

合计

6222

5196

1867

3329

污水处理收入

6222

5196

1867

3329

 2021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76406万元。

 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要求,我区将17640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环境治理等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我区2021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

 (五)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情况

 我区严格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执行的要求,2021年预算编制时,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3%的比例提取预备费166530万元,并纳入“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待预算执行时,为保证支出科目的准确性,预备费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

 (六)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滚存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部门零余额结转结余。

 2021年初,我区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331881万元,预算执行中,调入2021年预算50000万元(已报人大预算调整),2021年新增1327379万元;编制2022年预算时,调入2022年预算1336344万元,调入后2021年末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27291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2022年预算1336344万元。其中:补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112143万元,补充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223596万元,补充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605万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朝阳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财政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