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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2年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自柱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寇天功的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鹏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亚宁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婧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蕾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琦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静竺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冬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雅妮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小旭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跃东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东方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