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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控违拆违力度,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议案办理工作的调研意见
  
关于对“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
整治,加大控违拆违力度,提升我区城市
管理水平”议案办理工作的调研意见
 
——2014年10月30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议案督办工作组副组长    张永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代表提出的第1、2、3、4、6、8号6件议案合并确立为《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控违拆违力度,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切实做好督办工作,常委会成立由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城建环保工委、农村工委、财经工委等委室为成员单位的议案督办工作组。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今年2月至10月,城建环保工委制定并落实督办工作方案,与相关委室密切配合,采取组织委员、代表开展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以及听取区政府主管部门专题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到垡头地区、望和公园、青龙河、崔各庄乡奶东村、黄楼路、管庄乡管庄村、管庄路、东坝乡东坝中街等地分别就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了视察、暗查和调研。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一、议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通过深入广泛的视察调研,委员和代表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狠抓控违拆违工作,议案办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精心组织
为确保议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专门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等25个部门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难点问题多次进行专题调度,保证了议案办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措施有力
结合APEC会议和国庆65周年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道路建设资金投入,提高了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全面开展了“1221”工程、环境百日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了议案办理的效果和议案内容的有效落实。
(三)成效显著
将议案内容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4项具体任务,确定年内完成12项(现已基本完成)、2016年完成1项,长期开展工作1项。通过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加大了控违拆违力度,初步建立了环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议案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委员和代表们也指出了议案办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科学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
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目前存在着环境整治工作与城乡结合部产业规划和人口调控、与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与绿化、美化工作统筹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切实做到科学发展。
(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环境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落实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脏乱点的治理仍存在突击整治的现象,环境管理责任制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缺乏力度,执法队伍的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社会动员有待进一步强化
环境治理工作不是单纯依靠政府就能够圆满完成的,需要全社会的深入广泛参与,目前虽然开展了大量的社会宣传工作,但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的参与度不够,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全民参与、从我做起”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四)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控违拆违是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目前拆违的执法程序是市拆违指挥部下发的“五步走”简易程序,权威性小、执法难度大,且对违法建设相对人无相应的处罚措施,造成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大。
三、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和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促进环境治理工作科学发展
环境整治、控违拆违要与绿化、美化工作同步考虑,与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同步考虑,与城乡结合部产业发展和人口调控同步考虑;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到财政投入向农村地区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要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农田、规划绿地等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从而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我区的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依法长效管理,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严格落实责任考核、追究制度,避免突击应付的工作模式,明确部门、街乡责任,加强日常维护监管,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实效;不断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落实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划要考虑长远,项目建设要考虑后期管理的需要;立足全局、注重细节,实现环境治理的精细化;建立区政府部门、街、乡控违拆违联动机制,形成全区合力,确保实现控违拆违工作目标。
    (三)强化社会动员,形成全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宣传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树立维护市容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取得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全民性的市容环境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注重宣传形式的多元化,坚持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形成全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明确社会单位的环境治理责任,切实实行社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门前三包”)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将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维护落到实处。
(四)积极协调市政府,研究完善执法程序相关规定
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目前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尽快完善、简化拆违执法程序,增强环境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逐步降低环境执法成本;改变仅以建筑为查处标的物的现状,加大对违法建设相对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建设相对人的违法成本,增加行之有效、具有震慑力的处罚措施,确保环境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对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朝阳团代表将以建议、询问等方式积极呼吁并督促问题的解决。
根据议案办理工作进度和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议案督办工作组将继续跟踪督办,并分阶段向常委会及主任会议报告,切实保证议案办理的质量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