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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意见
 
关于对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意见
 
——2014年10月30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敬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安排,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受主任会议的委托,财经工委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与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联络室、研究室等委室相互配合,组织部分常委、委员、人大代表和财经顾问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本次会议进行了认真准备。年初,走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和西城、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学习经验做法;在与政府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专题询问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安排,4—8月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调研视察和会前询问等活动。围绕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自设立以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分别听取了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文创中心等部门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和询问;视察了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大山子艺术及设计产业区21家企业,实地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召开部分文创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文创中心关于2013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2014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听取财政局关于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进行了询问。9月,听取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修改建议。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和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抓住机遇,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龙头项目和功能区建设为突破,积极推进文创产业发展,我区文创产业的企业数量、营业收入等主要指标在全市居于领先地位,已经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专项资金的设立,使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为文创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品牌企业的发展、重点区域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区政府不断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监管程序;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开展了资金绩效评价,促进了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总体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较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本次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作为听取代表意见、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认真准备,精心安排,主动接受监督,为保证专题询问质量打下了扎实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和代表们也指出了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办法有待完善。管理办法补贴标准不够细化,对同类项目的资金支持数额存在差别。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为扶优扶强,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够。
二是政策覆盖率低。目前,我区文创企业已突破5万家,但享受过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到300个,企业不足240家。政策宣传不够广泛,企业知晓、参与比例偏低。
三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绩效目标的制定过于笼统宽泛,有的可量化性不强,产业增长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与专项资金的有效性没有密切联系,绩效评价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是预算管理不够严格。专项资金在年初安排预算时,编制不够细化,没有具体到单位、到项目。有的项目确定较晚,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个别企业未按相关规定将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委员和代表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创新产业支持方式
紧紧围绕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进一步明确我区文创产业发展方向,确定政策支持重点。研究建立与我区文创产业发展阶段和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相适应的政策体系,集成政策、资源、资金,聚焦文创产业发展。政府职能要向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公共服务、营造健康市场环境等方面转变,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公共产品和服务上,严格控制对企业的直接投入。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专项资金逐步转向引导基金等方式,扩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和政策覆盖面。整合各项区级产业引导资金,统筹推进文化、科技与商务、金融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完善资金决策机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与专项资金的性质、用途相适应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资金申报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细化补贴标准,强化资金管理。逐步实施项目常态化征集,建立文创产业项目库。加??学性。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原创内容生产、人才培养以及非遗项目的保护、利用和传承等关键环节,加大对中小微文创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
(三)深化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加强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自查、财政绩效考评和绩效审计工作,强化项目的跟踪检查,实现对专项资金的全程监管。改进绩效评价方式,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不断修正和优化指标体系,综合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化对绩效结果的运用和绩效问责,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管理方式,适时调整专项资金规模。
(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逐步提高年初项目预算到位率。加强对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管理,及早开展项目准备,确保预算尽快执行,每年10月底前,未细化到项目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应当予以核减。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受资助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企业规范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实现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依照预算公开的要求,逐步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委员和代表们还建议,常委会要不断完善专题询问方式,使专题询问成为专项资金监督的有效手段,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