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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205会议室,召开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期半天。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请下列同志列席会议:

  1.区政府、区监委相关领导,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主要领导;

  2.区政府办和涉及到议题的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3.部分市人大代表;

  4.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主任;

  5.部分区人大代表;

  6.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

 附件: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题(草案)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