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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181225日(星期8:3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205会议室,召开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请下列同志列席会议:

     1.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主要领导;

     2.区人大常委会八里庄、六里屯街道工委主任;

     3.来广营、太阳宫、将台、高碑店、十八里店、小红门、黑庄户、豆各庄、管庄、孙河乡人大主席;

     4.部分市、区人大代表;

     5.区政府办及涉及到议题的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其中,参加人事任免事项的各乡党委书记,着正装,上午10:00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10房间签到);

     6.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请于12月21日(星期下午16: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参会情况。

 

 附件: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