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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205会议室,召开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期半天。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请下列同志列席会议:
1.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主要领导;
2.区人大常委会建外、呼家楼、机场、东湖街道和来广营、东坝地区工委主任;
3.小红门、三间房乡人大主席;
4.部分市、区人大代表;
5.区政府办及涉及到议题的区有关部门负责人;
6.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请于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参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