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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霞检察长列席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委会

——(摘自北京检察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关于“双赢多赢共赢”要求,朝阳院认真执行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列席朝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发表意见并通报近三年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情况。

 朝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情况通报进行了表决,均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审委会委员们认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等行为形成有力打击,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帮助解决民商事审判中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困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通报的情况,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有利于帮助法官改进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朝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学军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强化法律监督,统一法律适用,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法院要严格落实好该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与检察机关按照各自分工,相互配合,建立完善监督、对话、协商机制。感谢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也欢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成为常态,帮助法院改进工作,让法官习惯在监督下规范办案。

 张朝霞检察长表示,检法两家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追求的价值是共同的,都是为了确保法律得到正确适用,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法院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给予了大力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共同推动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公共利益的保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益保护的获得感。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要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我们今后将根据中央、两高、市检察院和市高法的工作要求与达成的共识,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法院通报,共同解决,形成良性互动的监督局面。同时也希望与法院加强沟通配合,定期交换规范性文件,加强人员交流学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举办案例研讨,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不断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凝聚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信,促进首善之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