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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节选自朝阳报)

 清明将至,各地迎来祭扫和踏青高峰。清明节期间,我区按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要求,成立朝阳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临时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清明指挥部),启动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应急值守工作,围绕“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的工作主题,高标准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氛围。
  提 示:
  1.清明扫墓请尽量选择献花、祭拜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
  2.祭扫时,服从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私自在墓区动用明火或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林区。
  3.春游时,野炊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方;野炊后熄灭火种;切不可乱扔烟头,管好小孩,不能在山林里玩火;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就近取水灭火。
  4.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及时清理暖气周边易燃可燃物和阳台楼道杂物,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
  5.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要及时维护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注意:严禁带明火进墓区、山区、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