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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2年8月23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经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在左家庄地区、东湖地区、来广营地区、小红门地区、崔各庄地区补选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