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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晓玲等10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24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晓玲、董云增、汪涛、杨晓昇、谷雨、王刚、于建国、王小红、张宝崑、苑拓等10名代表辞去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汪涛的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宝崑的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