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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检察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晓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傅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静、齐亚梅、王瑶、石文墨、吕晋、李新刚、金英梅、徐华玲、魏抒华、杨珊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