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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1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11号

 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450名。2024年10月24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确认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40名。

 近期,和平街地区闫立春、来广营地区孟宪东等2名代表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2024年11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闫立春等2名代表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闫立春等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38名。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