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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3年,我区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形成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722.06亿元,负债总额1294.94亿元,所有者权益427.12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4.3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6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合计740.64亿元,同比减少8.29%。负债合计146.53亿元,同比减少12.34%。净资产合计594.11亿元,同比减少7.23%。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3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45478.38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27774.93公顷,占全区总量的61.07%;森林面积11258.5公顷,森林覆盖率24.76%;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2亿立方米,地下水平均埋深25.21米。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35亿元;负债总额7392.4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61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07.4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37.82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规范企业管理水平,针对新《公司法》对企业加强培训,规范企业主业管理,梳理系统企业主业目录库;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架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化机制激活企业发展新动力;全面优化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化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

 2.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企业间战略性重组和集团化改革,组建朝阳人才发展公司,打造朝阳人才发展新平台,推动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推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持续压缩管理层级、降本增效,稳妥推进CBD集团下属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立望京创新基金,加大科创项目投资孵化。

 3. 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完善资产公开招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行为;将商业房产承载功能与民生需求、与朝阳城市更新工作及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业态调整升级;通过加强增量引导,持续提升租户在朝阳区纳税比例。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管理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完善从“入口”到“出口”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分工和责任,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入账工作。

 2.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资产日常管理。严格日常登记管理,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资产管理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房屋、车辆等重点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房屋资产,落实房屋资产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使用;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切实担负国有资产管理责任。

 3.加大统筹力度,推动资产盘活和节约利用。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新路径新方法。制定区属国有房屋类资产盘活方案。探索建立将闲置房屋类资产委托相关国有企业处置、运营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推动公物仓建设。出台《公物仓管理规定》,加强公物仓资产入账管理,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实时跟进资产出入仓情况。切实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资源统筹作用。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牢资产“入口”关,优先通过统筹调剂等方式解决新增资产需求。

 4.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助力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为加快建设朝阳特色教育强区提供动力。扩大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优质民办教育资源需求。通过调剂、置换等方式解决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用房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全力做好承租区属事业单位房产租金减免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5.做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开展涉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随改革快速有序调整到位。积极推进区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科学界定事业单位转企后国有资产监管边界,充分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加强区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6.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经严格论证和集体决策,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安全责任、产业认定、税源建设、租金评估等方面不断优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布局。强化收入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底数。全面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为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有力支撑。

 2. 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推动首都绿色持续发展。积极发挥“田长制”“林长制”作用,创新自然资源保护手段,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全新节水管理体系;在全市率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3. 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提升空间供给质量。以多层次规划体系建设为指引,稳步推进街区控规编制与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创新探索综合治理减量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路径;以塑造高质量生态空间格局为目标,积极探索规划引领生态空间建设的新模式;以保障重点项目自然资源需求为前提,全力以赴做好中央在京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保障;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以加强低效利用自然资源处置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存量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以街区为基本单元,搭建多方参与的控规编制统筹平台,深化多个存量街区更新控规。

 4. 深化节能减碳行动,聚焦减碳工作落实。全面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节能减碳各项节能指标;完善经济大脑能源模块建设,不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指标管理;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

 5. 推动业务法制化与规范化,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绩效。扩大首次登记全程网办应用场景,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积极推进卫片整改,全力推进图斑整改工作;完成公共公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朝阳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监管体制。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联合出台《朝阳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落实国有金融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职责,构建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加强培训指导,提升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2. 提升国有金融企业运营质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区国有金融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融资渠道作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三、上一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10月,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聚焦服务大局,强化国有企业责任担当”“注重提质增效,提升国有企业内生动力”“提升智力水平,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持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我区对照审议意见,认真研究,细化改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服务保障水平。以城市更新改造为带动,着力抓转型促消费。以重点建设项目为牵引,着力完善城市功能。以推进科技创新为驱动,着力提升科技服务能级。以惠民生增福址为保障,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资源配置。加快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落实改革任务增强发展活力;三是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方式提效能。完善考核体系强激励。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加强与各监督主体的沟通合作,形成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督体系;四是持续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优化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益;全面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纵深推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保护优先、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同发展;不断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提高国有金融企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通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降本增效、改革创新等举措,积极拓展盈利空间,加强合规管理防风险,保持经济稳增长。

 2.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全面实施朝阳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6+1”总体布局,持续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和支撑区域发展能力。健全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优化规范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运行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瘦身健身专项行动,确保改革成效。

 3.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履行好国企责任,在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城市化、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发挥好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

 4.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方式,全面推进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规范企业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处置等交易行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国资监管水平。

 5.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夯实党建基础凝聚合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监督问责,针对资产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依规问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抓好组织实施,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密切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注重结果应用,提高全区各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树立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产维护和使用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促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增强资产管理本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4.加大盘活力度,提升管理效能。创新盘活利用方式,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完善公物仓制度,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坚持规划引领,塑造高质量国土空间格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实施,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提升重大项目保障能力。

 2.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加强森林资源建设投入,推动园林绿化提质增效,推进花园城市建设。

 3.持续抓牢耕地保护,全面提升农田质量。持续压实“田长制”责任,稳步提升农田质量,探索分类破解农业灌溉难题。

 4.落实水资源管理要求,推进水环境高效治理。完成高质量发展水务双控年度任务,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令任务要求。

 5.完善土地闲置处理,推动未供用地盘活工作。规范和优化土地供应,盘活闲置资源资产。

 6.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紧抓生物多样性保护。

 7.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两山理论”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与经济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具有朝阳特色的“两山”转化路径。

 8.奋力实现双碳目标,加快建设新能源项目。加大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力,落地一批绿色发展示范项目。

 9.坚持法治建设道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继续提高国有金融企业运营质效。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融资渠道作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农业农村等国家发展重点关注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2.继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及时关注国有金融资本变动情况和运营情况,并通过开展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等方式,加强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