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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2月27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谋划“十五五”发展之年,也是推动我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在中共朝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朝阳实践提供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将党的领导全面系统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中央、市委、区委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意见的落实,持续推动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点内容。有序推进区人大系统政治能力提升,制定2025年区人大代表政治培训工作方案,依托区委党校等教学资源办好人大代表政治培训专题班。

 2. 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持续完善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代表培训“第一课程”、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学习机制,发挥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五级联动学习机制重要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学习成果交流机制作用,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组织召开第七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

 3.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项制度。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找准定位和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持续巩固和深化在区委领导下,与全区其他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格局,健全在区委领导下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的具体机制,凝聚全区人大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并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各类批示精神要求。

 4. 履行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强化“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底有总结”机制作用,做好全年任务部署和细化落实。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建暨人大工作会,发挥常委会党组工作专题会和主任工作专题会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实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完善“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措施和结果督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要求执行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在党组会上研究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完善常委会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做好信访工作。

 二、加强工作实效性,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5. 抓好大会议案督办工作。全力推进“以文旅融合发展为先导,推动‘文旅+百业’工程,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议案督办工作。成立督办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围绕代表关注的体制机制建设、文旅深度融合、多产业互动发展、加强服务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问题,立足朝阳实际,坚持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动,区、街乡联动,采取专项调研、专题座谈会、实地视察等方式开展督办,以首善标准监督推动构建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旅游发展格局,充分释放“文旅+百业”消费潜力,为“五宜”朝阳建设和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6. 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立足区域长远发展,高标准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监督工作,充分汇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合力,推动监督与被监督工作的同步和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监督专业性,发挥监督效能。围绕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朝阳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落实2025年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计划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重点进一步规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审查机制,深化对规划、计划执行中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完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监督机制,促进全区重点任务有效落实。积极推动财政开源节流,听取和审议朝阳区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朝阳区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朝阳区202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朝阳区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落实2025年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持续深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区域经济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完善人大与审计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绩效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持续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力度并将其纳入常委会监督议题,常委会党组持续听取朝阳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严防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围绕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质量和水平,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7. 强化重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编制街乡履职事项清单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美丽朝阳建设,助力推进区域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听取区政府关于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助力加快构建“便捷、顺畅、绿色、智慧、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具有朝阳特色的教育强区建设;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建设高品质滨水空间,持续推进“亲水朝阳”情况的报告,为群众提供更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空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报告,聚焦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老老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综合监督方式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围绕区政府关于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专题询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专题询问成果转化,提升整体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8. 开展司法工作监督。继续聚焦社会高度关注的相关问题加强监督。本年度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调研中加强与“两院”工作联动,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系统观念,增强监督工作的整体性和实效性。通过监督支持区法院、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审判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全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切。跟踪监督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区检察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

 9. 有序推进届内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和预算审查监督实现“两个全覆盖”工作。持续开展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加强评议工作的部署和动员。对区国资委、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体育局共计6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全面梳理部门各项职责落实情况,推进评议工作统筹化、规范化开展,注重结果运用,全面提升评议工作实效。持续开展政府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工作。坚持“四问该不该”工作方法,深化各专门委员会牵头审查对口部门,财政、审计、第三方机构协调联动的预算监督工作机制作用,对公安朝阳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环卫中心、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国动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共计12个部门重点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0.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清单报备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面备案审查。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乡人大的备案工作进行沟通指导,督促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工作协同,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1.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落实。依法审查批准区级决算等。在关系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坚持依法履行职权,发挥重要作用。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2.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推荐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好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坚持宪法宣誓和任命后就职报告等工作机制,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加强代表服务保障,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权

 13. 提高代表履职保障能力。围绕代表工作高质量要求和代表需求,制定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区委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常态化,采取专题讲座、履职辅导等方式开展多层次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工作整体质效。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增进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和了解。高标准组织年中代表集中活动、会前代表集中视察、会前代表集中活动,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代表开放日”活动,用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杂志微信等信息资源,丰富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分类指导,依托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加强管理监督工作,研究拓展代表履职系统的功能模块,深化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监督促进代表履职。坚持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4. 深化代表履职活动平台建设。提高“家站网”运行效率,落实“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工作要求。在统筹提升代表之家建设和工作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代表联络站提档升级,加强和规范代表联络站建设与运行。依托代表家站,组织“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双月”代表座谈会等闭会期间履职活动,增进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完善对代表和选民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有针对性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最大限度回应民生关切。探索建立专业代表工作站,突破代表联络站的区域限制,结合代表专业优势开展内容丰富的履职活动,为“专业代表”提供“专业平台”,让“专业代表”发挥“特色优势”,有效提高人大监督工作专业化水平。

 15.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发挥“领衔督办、统筹督办、对口督办、跟踪督办”工作体系作用,加强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测评以及“回头看”等全过程督办工作,发挥好各专门委员会在督办代表建议中的作用,推动代表建议“提、督、办”工作高质量。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两评”工作,探索表彰政府建议承办部门,健全完善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清单工作机制,引导代表提出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建议,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16. 发挥三级代表联动作用。做好市人大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以及闭会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增强市人大代表联系街乡、联系区乡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三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效能。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积极组织市区乡人大代表联组活动,促进代表在助力地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高质量做好服务立法、外事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17. 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区委报告制度。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相融合。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立法建议,不断推进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评议区政府部门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与人大监督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完善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立法意见征询单位机制,推动各专门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不断提高参与立法的专业性、针对性。丰富和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网络,提高立法意见征询的广泛性。坚持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与代表家站融合发展,在立法联络站“五有一考核”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进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建设指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有序性和规范性。在原有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基础上,推动全区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全部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努力实现我区立法信息采集工作全覆盖。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建好立法宣传员队伍,加强对法律草案进行解读,促进立法、执法、普法各环节紧密融合。完善立法意见建议提出和采纳反馈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

 18. 做好地方立法意见征询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衔接,依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法规草案做好立法意见征询工作,保障朝阳群众立法建议及时有效地反映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全面推进我区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19. 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实践窗口作用。在扎实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朝阳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基础上,全力服务党和国家外事工作大局,按照统一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外事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突出朝阳特色,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主法治实践的“窗口”作用,提高讲好中国民主故事、基层人大故事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社会坚定制度自信,展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工作质效

 20. 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常委会机关党委工作,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品质化、项目化、特色化,坚持党建带群建,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营造团结一心、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持续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聚焦党性党风党纪一体抓,健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党员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压力传导。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实践锻炼,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

 21. 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持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规范会议组织、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保证各方面工作依法有序、充满活力、务实高效。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释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效能。

 22. 提高专业化建设水平。围绕重点议题审议,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重点培训,提升专门委员会监督专业化水平。落实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机制,加强专业代表小组建设,不断加强服务保障,充实活动内容,提高工作实效。完善专家顾问、第三方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咨询指导、课题研究、专题培训、参与调研等方式,不断提高履职专业化水平。依托专业代表工作站,广泛汇集专业性意见建议,为议题审议、立法征询等常委会工作贡献力量。在代表工作、监督工作、服务立法工作中用好现有数字技术支撑,推动人工智能新技术赋能人大工作新提升。

 23.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围绕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议题调研课题化工作机制,深化领导班子调研成果转化,做好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为区委科学决策以及常委会重点议题审议提供参考。

 24. 坚持全区人大工作“一盘棋”。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的领导和对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的规范化建设,对乡人大规范化建设予以指导。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向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街道、地区人大工作发展。发挥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基础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年度监督议题、代表建议督办、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等内容,组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专题会、片组会和乡人大主席联席会,进一步增进工作沟通联系,提高工作实效。

 25.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统筹策划,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探索丰富媒体宣传形式、渠道,增强区人大常委会与街乡宣传工作衔接,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新时代基层民主法治故事,展现区人大系统良好精神风貌,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深化人大信息工作,加强信息工作沟通联络,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参谋助手作用。

 附件: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主任会议及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