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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补选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5年12月2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乡人大工作需要,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同意管庄、三间房、南磨房、金盏、来广营、东坝、十八里店等7个乡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计7名,其中:管庄乡1名、三间房乡1名、南磨房乡1名、金盏乡1名、来广营乡1名、东坝乡1名、十八里店乡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