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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朝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朝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赵乐际委员长在北京调研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责,踔厉奋发、挺膺担当,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区域发展优势,以高质量人大工作为奋力谱写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朝阳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