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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工作会议召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16、17日,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工作会议分北片区、南片区两个会场,分别在来广营、王四营地区代表之家(立法联络站)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月凤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全区43个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介绍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工作情况,并对做好立法联络站工作提出了建议。

 各街道(地区)围绕做好立法联络站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认为,此次会议通过参观、培训和座谈交流,对于提高认识、打开思路、拓宽路径、创新举措有很大的帮助。

 他们表示,下一步高质量做好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工作,

 一是按照“五有”标准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健全组织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实现规范化运行。

 二是壮大意见建议征集队伍和力量。整合辖区资源,动员辖区群众和单位、专业人员广泛参加,扩大意见征求范围。

 三是努力提升意见征集的精准化、专业化程度。有针对性地征求法规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听取法规相关领域一线人员的意见,增强立法意见征集能力。

 四是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结合文章。把立法征集工作与代表工作、普法工作、基层治理相结合,加强与高校共建、与辖区单位共建,创新奖励激励机制,提升街道(地区)联络站工作质效。

 宝月凤充分肯定了各街乡为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所做的贡献。

 她强调,各街乡要进一步深化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认识,按照立法联络站“五有”建设标准,做到基础实,有特色,结合辖区特点认真做好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从党建、组织、工作体系入手,做到与家站阵地的融合、与代表履职的契合、与社会资源的结合,共同努力把朝阳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抓出新特点、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