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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意见建议被采纳人员名单(一)

 (一)康 铧(12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个人感言

 “践行初心,共筑法制”。参加国家法律的立法修法工作,是一个基层法律人贡献法律智慧、为社会和人民服务的难得机会。当自己提出的意见被采纳时,对我是沉甸甸的荣耀,更是无言的激励,激励我永远成为一名“法治守护者”。

 (二)王志华(2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广济中医医院院长、北京广慈中医药研究院院长

★个人感言

 从事医院经营管理已二十一载。此间我积极参与国家战略的公益事业,如脱贫、乡村振兴等,努力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通起来,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履职过程中,一方面把握朝阳区人大作为全国人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好契机,积极为国家立法和法律修改提出专业性、科学性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坚决做到与党委同向,与人大重点工作同拍,与“一府一委两院”同力,与老百姓同心,不断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王晓桐(2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豆各庄乡人民政府经管站职员

★个人感言

 我自2021年12月29日,通过线上的形式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担任豆各庄乡人大立法联络站信息员以来,负责信息征集汇总上报。经过对区人大安排的法治课程等系统地学习,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对《学位管理条例》《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十余条法案修改意见,其中的几条建议有幸被采纳,这是对于我作为人大代表在法律方面履职的肯定。今后,我将继续研读并学习法律法规,并注重实践的运用,争取提出更好的法律见解。

 (四)王婷婷(2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六里屯街道嘉福园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 

★个人感言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有效的途径,能够“原汁原味”地把群众诉求反馈给国家立法机关作为研究吸纳的参考,不仅打通了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渠道,更彰显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性和广泛性!

 (五)吕云成(2条) 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感言

 律师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一员,特别是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不仅需要服务好客户和当事人,也应该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能够为立法建言献策,并被立法机关所采纳,我作为朝阳律师的一员,感到非常光荣和自豪。

 (六)齐建强(2条)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大代表,北京森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个人感言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边界,完善立法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尽管我所提出的修改意见之于众多法条仅为沧海一粟,但每一个法条都关系到成千上万的案件。因此,即使是一个法条的微小变动也会对未来的判决产生深远影响,为社会带来更多公义,为人民权益带来更多保障。这让我倍感振奋,也让我对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充满了信心。

 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七)何青叶(2条)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感言

 这次针对修改《民事诉讼法》所作的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体现了立法机关对修正工作的严谨与务实。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重要保障,一部兼顾公平、效率与国情的诉讼法,是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体现。作为一名专业诉讼律师,很荣幸能够为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并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八)李  丽(2条)  朝阳区工商联执委、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感言

 我作为朝阳区政协委员,今年3月份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征集中,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建议被采纳,我感到万分荣幸。这既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更体现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执政为民、心系民生。建言献策是一名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接下来我将继续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倾听企业和群众呼声,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言,履职尽责,发挥好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

 (九)张赵越(2条) 北京丰琪物业管理中心职员

 ★个人感言

 作为一名乡属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有幸参与了豆各庄地区人大组织的一系列立法建议意见征集会,通过参与此系列征集会,让我不仅了解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也深刻感受到了立法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参与立法征集,并且可以被采纳,我非常荣幸。我觉得从一线工作人员中开展征集活动,彰显了立法机关对民意的重视,让公民的立法参与权更丰满、更可触摸,让参与立法的公民更有获得感、成就感。这样的举措,可以让更多一线鲜活的声音进入立法部门的眼睛,让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可以不断完善迭代,不断适应时代的最新要求,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当然我们一线人员,在立法这样的大事上,也有很多不成熟不专业的地方,需要立法机构认真权衡考虑。

 (十)陈 营(2条)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感言

 律师作为法律实践的第一线工作者,最能了解人民群众最真实、最迫切的法律需求。因此,踊跃参加立法活动、将老百姓的声音用法律语言传达给立法机关,不仅是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所在,更是源于法律人心中对于公平正义法律理想的初心坚守。

 (十一)罗义华(2条)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大代表、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感言

 首先感谢有关部门对我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认可,这也是对我的一次鼓励,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提出更多更好的想法。

 其次,我的意见和建议能得到采纳,也充分说明了立法工作从全国人大到最基层联络站运转的畅通和高效,体系设置科学,实际执行过实过硬。

 最后,通过向各基层立法联络站征求意见和建议,推进法律制定工作,充分体现了全过程民主,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优势,充分保障了广大选民参与立法的基本权利。

 (十二)郑 杨(2条)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企管法规部副主任

★个人感言

 收到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采纳信息时,非常惊喜,深感立法听取民意不是走形式,有机会亲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名国企法务工作者的最高荣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来自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它隶属于中国石油,是一家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企业。“单独设置国有独资公司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运作规则”和“民事诉讼中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这两条建议,是结合公司经营提出的,被采纳是立法立足实际的完美体现,也是对我个人的鼓励和鞭策。今后,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心怀“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言献策。

 (十三)姜晓花(2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首席专家

★个人感言

 在参加朝阳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大屯立法联络站组织的立法调研、条例草案意见征询过程中,体会到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和审议,可以广泛倾听人民的声音,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充分体现了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思想。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人大代表深入联系群众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丰富和拓展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对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非常重要。

 (十四)袁 民(2条)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联合创始人、首席公共事务官

★个人感言

 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有价值、被采纳,是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褒奖和鼓舞。

 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过程中有三点感受。一是要着眼解决现实问题,把握事关重大、群众关切、社会共识这一标准。二是要深入研究,把来龙去脉、现有规定、问题关键、解决办法尽可能搞清楚,厚积薄发,表述清晰简洁规范。三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意见、汇众智,把形成意见建议和反映群众意愿、履行代表职责的过程统一起来。

 (十五)丁 晖(2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个人感言

 作为一名朝阳区人大代表,很荣幸能够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北京市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汇集民智、广聚民意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来自企业的人大代表,自2022年起,积极参与到八里庄街道组织的多次立法征集意见工作。通过与法律从业者、企业职工交谈,立足朝阳区经济活跃、经济案件数量大且复杂的区情特点,先后对《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的采纳也为今后立法履职提供了更多的动力。今后,会继续履行好代表职责,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贡献代表力量。

 (十六)马 珂(1条)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管

★个人感言

 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立法联络站的设立,为广听民声、广聚民意、广集民智提供了非常好的途径。作为一名民航行业的普通从业者,这份来自普通基层的声音能被国家立法机关听取和采纳,我感到万分荣幸和激动!这正是我们国家民主立法、开门修法的生动体现,也是我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深切的体会,将激励着我以更大的热情和动力继续投身工作,努力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个人微薄之力!

 (十七)王正志(1条)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 

★个人感言

 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建议转化为法律语言、送交立法机关,可以直接迅速地表达民意,也能协助展示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的履职充实、接地气;另一方面,切身体验民主立法的过程,有助于今后工作生活中的守法与普法。

 (十八)叶 剑(1条) 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副董事长

★个人感言

 今年3月我光荣地参加了“我在朝外为立法建言”活动,并提出了“建议制定为老服务,探索临终关怀等层面法律法规”的建言,而且被全国人大吸取采纳。对此我感到十分的荣幸和喜悦,同时也感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既是我本人参与国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案例,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今后我将更深入参与到所在社区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建言献策,为科学立法、依法治国贡献一份力量。

 (十九)吕孝权(1条)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主任 

 ★个人感言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非常欣慰国家越来越关注和重视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的出台和完善,并由衷感谢立法机关能够广开言路、充分倾听并采纳社会各界提出的有益意见和建议,我和我的团队也将继续贡献我们的微薄之力。

 (二十)乔宏涛(1条)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大代表、十八里店村委会主任

 ★个人感言

 首先,非常荣幸本人提出的建议被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采纳。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平时的出行中经常遇到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尤其外卖骑手)、电动三轮车逆行、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出现交通拥堵现象。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使得非机动车通行过程中进入机动车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对于违法、违规者处罚力度过轻,没有起到警示作用。

 我个人觉得对于上述的立法工作中,应采取渐进式的处罚法,同时要有持续性,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增加社会的监督职能。还可以增加重要交通路口的视频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公民的知法率。作为一名首都公民,希望通过我的建议能够为首都的交通畅通带来一定的益处,希望我们的首都、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人民的生活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