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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
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2年12月22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洋为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东胜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