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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
(2015年12月23日)
一、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二、决定市人大代表辞职及补选事项;
三、决定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1)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通过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3)通过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
(4)通过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
(5)通过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
四、讨论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六、听取并审议区“一府两院”关于办理朝阳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并初步审查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八、听取并初步审查区政府《关于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完成情况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主要内容的报告》;
九、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
十、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计划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十一、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决算、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十二、书面审议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