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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议题
(2016年11月24日)
一、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朝阳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并初步审查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三、听取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四、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五、决定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1)通过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通过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3)通过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
(4)通过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
(5)通过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
六、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七、决定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宪法宣誓;
八、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计划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九、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决算、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十、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
十一、书面审议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