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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说明

 

关于《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说明

 

——2016年11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付小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过程、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报告的起草过程和总体考虑

  为做好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主任办公会进行了多次研究,并成立了起草小组。10月下旬,报告形成初稿后,先后征求了各委室主任、专职委员、常委会老领导、部分常委会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乡人大代表的意见;11月3日,常委会主要领导听取了专题汇报,提出了要求;11月1日、6日,连续召开两次机关工作研讨会。11月14日,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会后,起草小组对报告进行修改,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的报告(草案)。

  报告在整体考虑上,既注意把握本届人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又注重总结提炼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总体定位上,突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既总结了工作,又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建议。在工作脉络上,牢牢把握人大法定职权,体现人大依法履职的保障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二、关于报告的主体结构和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约10000字,共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本届常委会五年工作总结

  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第一方面,围绕常委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从提高会议质量、认真执行大会决议、抓好大会议案督办、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二方面,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从深化预算监督、推动区域发展、推进民生改善、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三方面,围绕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作用发挥,从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深化代表建议督办、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促进三级代表联动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四个方面,围绕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从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指出同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相比,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行使还不够充分;二是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变化的履职能力有待提高。这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未来五年及2017年工作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创造了难得契机。中央下发的18号文件,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区委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做好人大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

  我们希望,未来五年,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牢牢把握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的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全区协调发展大格局中找准职能定位,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区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功能疏解和结构优化,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迈出新步伐;二是要把破解民生难题放到重要位置,持续关注医疗、教育、养老、生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在推进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果;三是要适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需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在深化民主法治上迈上新台阶;四是要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有效途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健全代表履职约束激励机制,在促进代表作用发挥上取得新进展;五是要完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获得新提高。通过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把党的主张和群众意愿通过制度化、法制化机制结合起来,实现区域发展与群众利益的深度融合、共同促进,为实现“建设‘三区’、建成小康”战略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对2017年常委会的工作,我们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监督工作方面。立足朝阳区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特点规律,以权力运行和资源配置为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听取审议水污染治理、绿隔试点、农村地区功能疏解、推进无煤化、教育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审判管理工作、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等8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此外,围绕“二绿”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国土规划、人防工作等开展调研。

  二是代表工作方面。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履职培训体系,健全代表服务保障机制,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强化任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深化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完善人大代表事务助理保障机制,保持基层服务队伍稳定。健全代表履职约束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建议督办新方式,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

  三是自身建设方面。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加强组织建设,规范专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专职委员工作办法,完成内部机构调整和干部配备,完善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资源,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与汇集社情民意相结合。建立人大“智库”,提高人大工作专业化水平。探索监督工作新模式,推动议题监督与人大工作专业化相结合,提高监督质量。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