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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6年11月2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岳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顾青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6年11月2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岳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顾青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