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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副区长任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6年4月21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俊杰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