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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8月18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朝阳区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和朝阳区“建设‘三区’、建成小康”的目标,从2016年起至2020年在本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很有必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特作决议如下:

一、增强法治意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结合朝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贸易规则,积极创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物业管理、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全社会法治素养普遍提升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法律带来的公平正义。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加强法治师资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坚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健全流动人口普法工作网络和机制,紧紧围绕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实际需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三、注重培育精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注重法治文化精品培育,支持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整合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场所,开展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建设,精心打造一批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体现公众需求和朝阳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构筑具有朝阳特色、体现现代法治建设方向的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要牢牢把握朝阳区的区情特点和功能定位,围绕“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工作目标,结合解决交通拥堵、空气污染、水污染、违法建设、垃圾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主动宣传、精准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牵头,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全面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街乡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继续办好朝阳有线、朝阳报的公益性法治宣传栏目,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受众面,打造好新闻媒体的普法品牌。

六、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

区、乡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结合每年的中心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各街乡、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各街乡、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职责,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