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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田志刚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田志刚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田志刚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提请免去:

马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王  灏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