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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的请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的请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特提请:

任命石文墨、叶开凯、刘叶青、李雨聪、李振先、张恺、周丽、高文辉、董礼明、董倚铭、燕帅等11名同志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郑锴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张黎、张宇朋、张蔷、林晶晶、韩昊等五名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

 

 

 

 

检察长:张玉鲲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