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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25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付小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作如下说明:

2016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区、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制度规范建设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实现本届常委会“四个坚持、四个服务”的总体目标,促进人大工作承前启后、紧密衔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民主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本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常委会工作主要任务和大会确立的两项议案,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确定了各项议题的具体内容、监督重点和监督目标。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明确了工作要点的起草思路和原则。工作要点起草完毕后,2月18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按照主任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提请今天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18号文件,以及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对人大工作“五个新突破”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全局工作中的监督支持作用,为推动全区实现“建设‘三区’、建成小康”战略目标,开创朝阳“十三五”发展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具体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积极行使法定职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认真督办本届人大七次会议确立的东部东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综合治理两项议案。继续跟踪督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议案和一绿试点乡建设议案。坚持市、区、乡三级代表联动,增强人大与政府两方互动,推进议案办理工作。二是深化计划监督和预算监督。重点抓好“十三五”规划落实的监督工作,将规划任务监督与年度计划执行的监督有效衔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加强预算监督,深化人大代表对预算编制工作的参与,组织开展预算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实施农村垃圾中转站资金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督,提高预算监督实效。三是促进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围绕全区疏功能、减人口、稳增长目标,依托各专业领域代表的智慧,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情况的报告。围绕农村地区功能疏解、社会服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等内容,开展专项调研。四是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公安朝阳分局工作情况、区法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区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五是依法强化人事任免权的行使。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探索加强任后监督的方式。六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发挥代表工作室的平台阵地作用。认真落实各街乡配备1名人大代表专职事务助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各街乡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成功经验,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活动内容、形式和载体创新,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推动专业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内容和程序。坚持代表履职登记机制,为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连选提供依据。三是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深入分析代表建议,完善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更加注重代表建议的落实,提高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的解决率。四是加强市、区、乡三级代表联动。继续做好市人大朝阳团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朝阳区各项工作和活动,拓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渠道。

第三部分,围绕年度工作主题,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系统梳理人大工作现有制度,结合本届以来探索的新做法、新经验,充实完善,加以固化。适时修订相关会议议事规则,健全议案督办相关办法,修订代表工作规则,完善专业代表小组工作机制、“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办法等制度,开展《朝阳区乡、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修订前期调研工作。二是推进区、乡人大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相关意见,深入研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乡人大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并制定朝阳区具体的落实办法,健全区、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区、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部分,依法开展区、乡人大换届选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完成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认真抓好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履行选举工作组织责任。认真把好代表“入口关”,做好代表提名相关工作。主动加强与党委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做好区、乡两级新任人大代表培训。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人大“三法”、人大工作程序和代表如何履职等知识,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五部分,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区委负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时将议案和重要议题审议情况等内容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设立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调研计划机制。四是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创新,促进人大街道工委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强对乡人大的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进一步探索乡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乡人大作用。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