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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的请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的请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特提请任命:

周维琦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

杨兵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

刘黎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王莹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驖的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军伟、付春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

 

附件:关于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任免人员的说明

 

 

院长:

2016年1月15日     

 

附件

 

关于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决定任免人员的说明

 

提请任命的三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提请任命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的周维琦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周维琦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工作积极进取,抗压能力强,结案质效名列前茅,积累了较丰富的审判经验,其总结的“四分”调解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担任中层副职以来,他较好实现角色转变,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辅助正职领导加强庭室管理,体现出较强的领导能力,群众基础较好,因工作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并荣获“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等荣誉称号。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命周维琦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

提请任命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的杨兵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杨兵先后从事组织宣传、调查研究和民事审判工作,理论功底深厚,作风严谨踏实,工作真抓实干。他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质量的提升;他多次参与市级和院级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优异成绩,撰写的学术论文多次在全国获奖。作为中层副职,他积极辅助正职加强庭室队伍建设,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使团队的凝聚力不断提升。因工作表现突出,杨兵三次荣立三等功,并荣获“首都市民学习之星”“朝阳区十佳学习之星”等荣誉称号。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命杨兵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

提请任命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的刘黎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刘黎先后从事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勤勉敬业、能力突出。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后,审理了大量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新颖的案件以及矛盾纠纷复杂的案件,她善于梳理案件特点,归纳审判方法,审判作风好,审理的3000余件案件无一信访投诉,被誉为“百姓信赖的基层法官”。担任中层副职以来,积极协助正职抓好管理工作,营造了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体现出较强的领导能力,群众认可度较高。因工作表现突出,刘黎荣立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命刘黎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一、任命庭长人员

周维琦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因工作需要,提请任命周维琦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

杨兵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因工作需要,提请任命杨兵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

刘黎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因工作需要,提请任命刘黎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二、免职人员

王莹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因其另有任用,提请免去王莹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兵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因其另有任用,提请免去杨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驖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因其另有任用,提请免去马驖的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军伟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因其已退休,提请免去张军伟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春兵现任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因其已退休,提请免去付春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