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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朝阳区
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
意见的办理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精神,区政府重点落实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在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下,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纵向分析财政收入的发展趋势。重点加强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调研工作,横向对比区域间产业结构特征和财政收入的关系,在当前经济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努力做到科学预测财政收入规模。
(二)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促进预算编制公平合理。对于基本支出,严格执行财政代编的编制方法,完善“低标准加系数”的公用定额标准,使全区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化、科学化、合理化;对于项目支出,细化支出类别,完善支出分类,加强支出项目名称的精确度,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于会议类、物业管理类等项目,探索出台管理办法及经费标准。
(三)探索推进绩效预算工作,指导部门预算编制。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将产业资金等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项目作为评价重点,逐步尝试在预算编制环节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做细做实预算编制的各个步骤、环节和程序,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继续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对支出项目的绩效分析评估,将统筹财力与推进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科学安排政府专项资金,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加强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合理安排各部门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发展,重点支持税源建设,推进重点产业、保障性住房、道路交通等项目建设;着力保民生,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不断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切实提升为民服务工作实效,重点保障文化事业、教育卫生事业、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投入力度;合理测算债务规模,强化风险准备金安排的科学性,实现政府债务的良性循环,推动全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统筹使用体制划转资金,落实划转事项。按照“规范程序、统筹兼顾、总额控制、追踪问效”的原则,管理市体制划转事项资金,在完成体制划转相关工作任务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体制划转财力。
(三)细化编制基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本建设预算编制继续采取续建与机动项目相结合的形式。在确定的预算总额度内,根据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安排当年预算,对于涉及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实行跨年度安排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朝阳区预算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决算报告及相关汇报材料。全面、准确地向区人大汇报收、支、余等情况;二是重点反映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文化等重点支出完成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超收收入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三是加强与区人大的业务沟通,方便区人大全面掌握财政执行情况,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
特此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