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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2013627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维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君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邹立嵩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仲凯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文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春平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