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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杨建海等同志任免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杨建海等同志任免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提请:
任命:
杨建海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丽平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局局长;
于良佐为北京市朝阳区预防腐败局局长;
欧晓勋为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刘炳起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春平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邵建云为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局长。
免去:
张维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曲 君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邹立嵩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仲凯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文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春平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 吴桂英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