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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宝月凤等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关于提请宝月凤等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条和《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任命:
宝月凤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大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颖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徐家亮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大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主任:佟克克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