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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靳学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报告区法院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交由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件,为会下建议,建议法院全面发挥律师调查令作用破解执行难问题。我院接到建议后,迅速指定具体负责部门,进行建议的专项办理,代表对建议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根据代表建议,我院对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我院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今年前9个月,我院共签发律师调查令2312件,其中执行部门签发调查令529件。为更好地发挥律师调查令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我院出台了以下措施:一是在执行部门明确要求将律师的调查、取证作为财产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并制定了《在执行程序中委托律师调查的规定》,明确了调查令的适用范围、签发程序、文书标准、操作规范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调查令制度。二是明确律师调查的重点内容,引导律师更多地从查明财产、判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方面提供线索,如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社会保险、税收的缴纳情况、被执行公司经营状况等。三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区房管局、工商局等部门制定了律师持令调查的工作规范,推动了律师持令调查在本辖区的认可和有效执行。四是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让更多的被调查单位知悉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被调查单位积极配合调查。五是建议市高级法院与相关部门尽快联合制定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规定,细化调查取证的范围,增强调查令法律效力的认可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继续严格落实市、区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期限内办结了代表的建议,并获得代表的肯定。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坚持“办一件,带一批”的工作思路,重答复、重落实,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重要举措,最大限度使所提问题得到统筹解决,进而推动我院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