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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清等6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清等6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8月24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春清、高智勇、李靓、杨洪福、张士华、连文胜等6名代表辞去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