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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2017年10月24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 蔷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英辉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汪冬梅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2017年10月24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 蔷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英辉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汪冬梅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