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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区人大机关召开,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1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马继业,区监察委主任席成坡,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朝霞,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财经代表小组成员,部分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陈宏志、朱春霞、常树奇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区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发改委主任朱晟作了关于朝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兰万秋汇报了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区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北京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和审查意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全区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加强,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生得到持续改善。总体看,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较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发展,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三是努力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二、听取并审议区政府2017年朝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朝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并审议区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战春燕作了关于朝阳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欧晓勋作了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朝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兰万秋汇报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以上三个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要加强经济形势研判,确保完成全年目标;认真落实重要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朝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同意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朝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

 三、决定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朱春霞向本次常委会会议作了提请接受有关代表辞职请求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凯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接受黄凯代表辞去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黄凯的代表资格终止。

 四、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区政府副区长马继业、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席成坡、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朝霞的提请,会议对拟免职事项进行了表决,决定免去:唐蔷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邵建云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庆华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局长职务;杨兵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周维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全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杜宗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李轶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矫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吴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田跃光、郎团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德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栗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区政府副区长马继业、区法院院长靳学军的提请,会议对拟任命事项进行表决,决定任命:唐蔷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审查办公室)副主任;陈庆华为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主任;韦小萍为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局长;李容珍为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兵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周维琦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庭长;吴彬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全军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苏亚宁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杜宗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轶凡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赵鑫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胡莉芬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王乐为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石海朝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寇天功为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根据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朝霞的提请,会议通过表决,任命:车浩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宏志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五、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加快污水综合治理,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议案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

 会议全部议题结束后,陈宏志主任对会议进行了小结,并作了讲话,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