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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区人大机关召开,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9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志勉,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朝霞,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全程列席会议。陈宏志、朱春霞、常树奇、牟燕东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副区长王志勉做了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侯湘君汇报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建设政务全网通,推进政务法治化”项目取得了好成绩;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得到推进。同时,对标对表《纲要》目标任务及北京市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继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切实提高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四是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二、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区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副区长王志勉做了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区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洋汇报了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区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17年8月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启动以来,区政府为推动此项工作,组建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区创卫办和市容环境、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动员、档案资料、效能督导8个专业指挥部,区创卫办与各创卫工作指挥部、各部门、各街乡在创卫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围绕阶段工作目标和创卫指标要求,建立了工作体系,开展了专业培训,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以问题导向理清工作重点难点,在推进“无煤化”、传染病防控、控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力度,全面提升创卫合力;二是大力加强宣传动员,全面营造创卫氛围;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力打好创卫攻坚战;四是紧密结合创卫目标,尽快补齐指标短板。

 三、审议通过《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晶对《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做了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原办法通过之后相关法律和工作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次修订我区的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是区人大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是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具体举措,非常及时必要。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四、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区政府副区长孙其军到河北保定挂职,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孙其军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朝霞的提请,会议通过表决,决定免去陈旭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李小丽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宏志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当选为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张朝霞已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按要求,本次常委会安排张朝霞与李小丽一起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全部议题结束后,陈宏志主任还对会议进行了小结,并作了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