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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龚浩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报告2024年度区法院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朝阳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交由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共3件,分别为会上建议2件、会后建议1件。我院接到建议后,迅速指定相关部门进行建议的专项办理。现已办理完毕,代表对我院建议办理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针对加快推进法治物业建设的建议
针对杨金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法治物业建设的建议”,我院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鼓励多元参与。从将社区群众作为矛盾纠纷的当事者,转化为社区建设的参与者。酒仙桥法庭在“九龙山社区”探索“现代化马锡五审判方式”,自2023年9月至今深入社区化解物业纠纷46件。目前,酒仙桥法庭已推动完成双井街道、东湖街道、亚运村街道、劲松街道、左家庄街道等街乡物业纠纷调解平台的建设。同时,优化提高调解员队伍技能及素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培训,全面促进调解员调解能力的提升。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酒仙桥法庭法官及法官助理受邀以及主动为调解员进行培训和授课累计达到12次,获得了社区基层干部的高度评价。二是坚持多方借力,创新工作形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分析研究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及纠纷动态,做好重大矛盾协调和处置。我院、区房管局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动员各街乡将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党建协调委员会,借助纠纷调解网格化机制,将纠纷调解作为居民协商议事的重要手段。强化统筹规划与信息互通平台建设。开展“社区书记沙龙”的活动,邀请区房管局、物业协会和各社区书记参与,着重就各个小区遇到的实际物业难题进行研讨。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制度、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矛盾纠纷调处跟踪反馈机制、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等,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为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坚持机制完善,促进物业行业良性发展。加强司法审判的规则示范作用,对于确需进入诉讼的案件,由我院物业纠纷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办理,以类案专办促进审判质效提升。通过制作白皮书、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扩大宣传受众范围。通过在司法裁判中运用法理形成判例补足制度上的缺失,为物业行业的良性发展指引方向。加强与行业主管机关的合作,助力物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保障物业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激励物业行业水平提升。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物业纠纷调解化解工作机制内涵与成效,在物业小区公开调解事项及工作流程,使广大群众特别是纠纷当事人了解、认可并且配合物业纠纷调解化解工作,为宜居城市建设打好群众基础。
二、针对用好“拒执罪”破解执行难的建议
针对陆中秋代表提出的“关于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用好‘拒执罪’破解执行难的建议”,我院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一是畅通打击拒执罪沟通协作渠道。依托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公检法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会,对移送追究拒执罪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拒执罪案件移送专班,对执行法官递交的构成拒执罪的案件线索,进行专班专研,再统一对接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对追究打击拒执罪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法官初步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确保相关案件依法、妥善处理。二是探索公检法联动查人追逃模式。与公安机关探索建立移送材料初步审查机制,通过专人定期对接,公安机关对法院移送的涉嫌拒执罪的线索进行集中受案、审核反馈、抓捕调度,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对于证据充分的,提请公安机关采取临控、布控等措施,协助查人,保证固定证据的效果,提高拒执打击的精准性;拒执罪案件审查期间,犯罪嫌疑人经依法传唤拒不到案或逃跑,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由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提升犯罪嫌疑人的到案率。三是营造严惩拒执崇尚诚信氛围。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执行、见证执行,全媒体网络直播执行工作场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移送追究拒执罪典型案件线索等,加强执行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强大舆论声势,彰显人民法院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拒执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构建联动打击拒执罪长效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四是为涉老年人拒执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于侵害老年权益的拒执犯罪线索,优先审查,对于符合移送公安机关的,优先进行移送。对于公安机关无法进行刑事立案的,我院将主动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证据收集、诉讼程序等法律指引,通过签发律师调查令、公证调查令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的诉讼能力,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三、针对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的建议
针对陆中秋代表提出的“关于法院应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的建议”,我院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在立案阶段,增设立案窗口,提高立案效率。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引台、立案窗口设置涉老年人优先的“绿色通道”标识,老年人可持身份证件申请优先服务。诉讼服务中心为老年人配备了医药箱、老花镜等便民设置,同时专门设立诉讼引导人员,为书写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表格式诉讼文书,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则全程陪同,解决立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自2024年5月24日起,亚运村法庭负责全区范围内赡养费纠纷、指定监护特别程序等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民事案件的立案,诉服大厅设有“长青”志愿岗,提供诉讼指引、咨询查询、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法庭每日安排法官及调解员常驻立案窗口,为老年人优先提供立案咨询服务,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实现就地调解。二是在审判阶段,结合老年人自身特点,亚运村法庭研究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工作规定》。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选任审判和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成立涉老审判团队,对认知能力、表达能力、证据意识等方面薄弱的老年人,由审判人员及时给予诉讼指导帮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必要时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宣判;探索涉老案件特别审理程序,引入家事调查、心理慰藉、回访帮扶等制度。在此基础上,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适用于全院的《老年人诉讼权益保障工作规定》,正在全院范围内推广试行。三是在执行阶段,我院研究发布了《收款账户信息调解书》、《督促履行告知书》、《收款信息确认书》样本在全院范围使用,每月定期发布适用月报。执行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给予老年人不同程度的司法人文关怀,如在每周法官固定接待日,70岁以上老人单独排队,优先接待;对老年人要求赡养费的案件,收案后会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快办快执;非吸案件中,老人可用手机登录系统在家查询办案进展。除上述举措外,我院还多措并举,强化涉老纠纷矛调化解。如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涵育基层调解力量,定期对街乡调解员及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与区养老行业协会开展合作,由养老行业协会对涉养老机构案件进行专门调解,使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妥善解决,在指导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的同时,从源头预防纠纷的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一年来,我院严格落实市、区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期限内办结了代表建议,并获得代表的高度肯定。我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目标,积极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举措,切实提升建议办理的针对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