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年2月29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朝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聚焦“五宜”朝阳建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朝阳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不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将党的领导全面系统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意见。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纳入区委党校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政治责任,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切实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聚焦政治能力建设,制定2024年区人大代表政治培训工作方案,依托区委党校等教学资源,办好人大代表政治培训专题班。
2.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要求,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代表培训“第一课程”,以及覆盖区人大系统的五级联动学习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发挥学习成果交流机制作用,组织召开第六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探索实施常委会机关党委巡学旁听“三会一课”等机制,精心组织搭建学习载体和平台,全面提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质效,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3.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落实“六长会”等会商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在区委领导下,与全区其他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格局。
4. 全面履行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全面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增强区人大常委会重大会议及活动的计划性,组织召开党建暨人大工作会,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依托常委会党组工作专题会和主任专题会,强化“年初有部署、每月有调度、年中有督促、年底有总结”机制作用,不断完善“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措施和结果督查机制,确保任务要求执行到位。完善常委会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功能。
5.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围绕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深化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个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依托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络站等平台,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发挥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常委会议题调研课题化工作机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为区委科学决策以及年度重点议题审议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高质量做好国家和北京市立法服务工作
6. 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推动强化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和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区委报告制度。推进立法联络站规范化、特色化建设,促进街乡立法联络站与代表家站融合发展,依托覆盖全区工作网络,发挥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作用。完善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联系各立法征询单位机制,推动专门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优化“三对照”工作法,建立及时反馈立法建议采纳情况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九步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及时跟进监督新法律的实施情况,促进服务立法与监督法律实施、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深化各项研究成果运用,推进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转化为立法建议。指导街乡加强立法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立法,扩大服务立法民意基础。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的宣传。
7. 做好地方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衔接,对相关法规草案做好立法征询服务工作,保障朝阳群众立法建议及时有效、原汁原味地反映到地方立法工作中。
三、加强工作聚焦,积极推动“五宜”朝阳建设
8. 抓好大会议案督办工作。全力推进“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议案督办工作。成立督办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深化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围绕代表关注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体制机制、职责落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执法检查+议案督办”的方式,采取专项调研、专题座谈会、实地视察、课题研究等形式,动员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地区工委,发挥属地代表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建立议案督办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聚焦接诉即办诉求情况分析,切实提高督办工作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结合议案督办工作有效回应民生诉求,推动“关键小事”的解决,探索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基层治理效能,助力“五宜”朝阳建设,在加强首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探索朝阳实践。
9. 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围绕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朝阳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落实2024年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深化对规划、计划执行中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经济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完善政府投资计划监督机制,促进全区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围绕推动财政开源节流,听取和审议朝阳区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朝阳区202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政府落实2024年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持续深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区域经济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完善人大与审计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联动,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加强绩效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持续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围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围绕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质量和水平,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围绕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与重点园区建立长效联系机制。
10. 强化政府重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我区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情况的报告,促进三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与专项工作监督相结合,助力朝阳区在减量发展背景下,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听取区政府关于《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规划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听取区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动朝阳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朝阳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朝阳区推动中医药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医疗健康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民整建制转居工作的报告,解决好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加快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节水条例》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北京市节水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条例落实,完善节水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深化重点议题跟踪监督机制,持续推动机动车停车管理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发挥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11. 开展司法工作监督。聚焦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聚焦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侦查、起诉、审判刑事诉讼全过程。
12. 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和预算审查监督“两个全覆盖”工作。扎实做好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制定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对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共计4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全面梳理部门各项职责落实情况,推进评议工作规范化开展,客观公正评议,注重结果运用,全面提升评议工作实效。持续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坚持“四问该不该”工作方法,发挥财经委统筹,各专门委员会牵头审查对口部门,财政、审计、第三方机构协调联动的预算监督工作机制作用,对公安朝阳分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区住建委、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体育局共计11个部门重点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3.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清单报备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面备案审查,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乡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强化工作协同,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4.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的落实。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在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坚持依法履行职权,发挥重要作用。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5.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推荐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宪法宣誓、就职报告等方式,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
五、加强代表服务保障,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权
16.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落实区人大代表培训五年规划,制定年度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区委安排,促进代表对全区中心工作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的了解。结合届中代表履职工作特点,统筹开展履职培训、专题培训,通过线上信息推送与线下集中培训并行的方式,全方位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常态化,采取专题讲座、履职辅导等方式开展多层次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工作整体质效。
17. 发挥代表活动平台作用。提高“家站网”运行效率,探索建立人大代表之家考评机制,落实“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工作要求,促进代表家站规范化运行。依托代表家站,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双月”代表座谈会等活动,丰富闭会期间特色履职活动,增进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推行“码”上联系方式,拓宽代表与选民联系渠道。进一步规范代表收集意见建议处理反馈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回应民生关切。完善代表工作网上服务系统,做好代表活动记录、公示代表履职情况,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持续探索实践,在有条件的机关和组织建立代表联络站。
18.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发挥“领衔督办、统筹督办、对口督办、跟踪督办”工作体系作用,加强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测评以及“回头看”等全过程督办工作,把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质量。加强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工作,发挥好各专门委员会在督办代表建议中的作用。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两评”工作,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问卷调查及意见征集,在年底常委会上针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情况进行测评。继续开展优秀建议评选,在区人代会会前活动中进行集中表彰。完善代表议案数据库,引导帮助代表提出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建议,为推动代表建议质量整体提升提供支撑。
19. 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增进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用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及门户网站、杂志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信息资源,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地区工委的工作领导和检查,强化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水平,为更好服务保障代表发挥作用。做好市代表参加代表大会以及闭会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增强市代表联系街乡、联系区乡代表工作,发挥三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效能。坚持代表年度述职机制,持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向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等监督管理举措,激励代表更好履职。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工作质效
20. 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常委会机关党委工作,推进支部规范化、特色化建设,使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持续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大讲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从严带好队伍,增强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在重大政治任务保障中增强对干部队伍的历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积极营造团结奋进、热火朝天干事业的机关氛围。
21. 强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认真抓好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决定的落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常委会平稳有序运行。进一步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党群部门领导班子、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街乡领导班子人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落地落细。落实“双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密切联系。形成机制化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常委会读书班、专题视察等,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会议会前通报出勤情况机制,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勤勉履职。
22. 提高专业化建设水平。发挥专门委员会各项学习机制作用,促进专门委员会工作能力提升。加强专业代表小组建设,落实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机制,探索专业代表小组成员退出机制,不断加强服务保障,提高工作实效。完善专家顾问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机构参与咨询、助力监督作用,提高审议专业化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会议效率,为全面高效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23. 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的领导和对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注重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的规范化建设,对乡人大规范化建设予以指导。坚持述职制度,发挥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基础性作用。适时组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地区工委片组会议及乡人大主席联席会议,进一步增强工作密切沟通联系。
24. 做好宣传和研究工作。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探索丰富媒体宣传形式、渠道,增强区人大常委会与街乡宣传工作衔接,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基层民主法治故事,展现区人大系统良好精神风貌,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不断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参考作用。做好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为常委会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