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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 陈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北京市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第二年,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朝阳区节水工作进一步走向法治精治共治,助力朝阳区高质量发展,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红伟同志任组长。执法检查组邀请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部分农村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集中检查、“三边”检查、问卷调查、开展座谈等多种方式,先后组织专题培训2次、集中检查2次、现场调研及专题座谈7次,调阅资料50余份,坚持边检查边推动责任落实,认真挖掘了我区节水问题的表现及根源,广泛征求了代表、群众、专家、部门、街乡、企业等主体的意见建议,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将执法检查工作与代表建议督办统筹推进,增强监督实效。
此次检查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聚焦条例的职责落实。将执法检查的过程视为推动条例落地落责的过程,综合运用部门自查、实地走访座谈、集中检查、“三边”检查、资料调阅等方式,坚持边检查边推动整改落实,引导部门及街乡明晰并精准落实责任。二是聚焦条例实施和节水工作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区政府、区水务局、行业主管部门、街乡节水条例中责任落实情况;节水规划与建设管控情况;“取供用排”全流程监管情况;节水激励引导情况;节水监督执法情况五个方面,积极发挥多种执法检查方式的叠加效应,找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部分市、区代表开展2次集中检查,通过“集中检查+执法检查记录单”的方式查找问题;通过“三边”检查发现问题,有38位委员和代表以文字和图片形式反映了身边、路边、周边的节水问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3903份,了解了条例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及实施情况及问题;通过代表联络站网上平台征集节水工作和条例实施面临的问题。三是聚焦提实建议。执法检查过程中,借助代表联络站网上平台征求到226名代表和选民关于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群众、专家、部门、街乡、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500余条;通过学习上海、苏州、丰台区、西城区的先进节水经验,为我区节水工作提供借鉴,并把上述征求的意见建议和先进经验融入到执法检查意见之中。四是聚焦形成调研成果。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问卷分析报告、执法检查问题清单、“三边”检查整改落实清单等成果,并完成专委会初审工作。
执法检查组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工作,一是高位统筹的节水工作格局已经形成。编制《朝阳区“十四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修订《朝阳区节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节水“四方”责任,建立四级管理体系,成立全市首家节约用水促进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管理、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条例实施的措施逐步细化。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总量指标控制体系,从严从细管水资源,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率先实现用水户全域纳管,完成基础信息摸底调查与数据开发利用,以数字赋能助推节水管理智能化,针对重点监控名录用水户、用水量变动明显的用水单位施行用水跟踪审计。三是行业节水的管理模式逐步完善。探索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节水新路,做到严守1.55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和全面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两手抓。下大力气推进郊野公园、城市绿地、小区绿化等园林绿化非常规水源置换。强化以水定产,推动工业企业适水发展。严格高耗水新建项目准入标准,对高耗水工业企业不断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提升改造。四是条例实施的典型打造逐步丰富。开展高校节水行动,促进节水型高校建设,选取东北师大附属中学朝阳学校、第一清洁车辆场节水改造工程等行业典型单位开展节水试点,探索可复制的节水经验。探索社区节水新案例。在全市率先创新将节水管理、“海绵”元素及供排水管线更新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探索形成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集成节水”工作法。五是条例实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浓厚。继续推广高效节水器具补贴,把握宣传节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点,开展节水七进活动。利用区位优势,建立央视、北京台传统媒体、爱奇艺、腾讯、抖音等新型媒体及万达、博纳、英皇等10家电影院和三里屯、世贸天阶、蓝色港湾等20块商业大屏形成节水宣传矩阵,实现节水宣传常态开展,营造节水氛围。六是条例实施的管惩并施的效果明显改善。全面严控特殊行业用水,建立全区洗车、洗浴、高尔夫等特行用水单位信息台账。开展节水专项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水、浪费用水行为。
一、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在节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不断推动解决。
(一)组织体系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工作协同性需要增强
虽然朝阳区已建立节水工作领导小组,但依旧存在组织成员更新不及时、职责不明确、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是领导小组组织成员更新还不及时,未结合领导职务变化及相关部门职能变化及时予以调整完善。二是各部门职责与工作目标需要进一步明确,部分部门对自身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承担的职责不明晰。条例中的处罚事项由于机构调整原因,相关部门对自身承担的职责重视不够,此项职责有待压实。三是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各成员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协商议事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作为重要成员单位的属地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的沟通协调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行业部门对街乡工作的指导力度需要加大。由于行业部门对街乡的工作指导力度不足,街乡职责落实效果还需要提升。
(二)规划和政策的引领作用不够有力,需要不断提高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但现有的节水规划未能充分考虑到未来水资源供需的严峻形势,导致规划前瞻性不足。一是行业节水规划不细致。虽然北京市在农业、园林绿化等重点行业推行了节水措施,但针对这些行业的节水规划还不够细致,未能充分挖掘节水潜力。例如,农业节水灌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仍有待加强,园林绿化行业再生水的利用率也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引导力度不够。要充分发挥政策在引导节水工作方面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完善节水政策体系,加大节水奖励和惩罚力度,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节水的积极性。
(三)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现阶段节水工作以政府推动为主,社会企业、居民家庭共建参与、自觉践行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节水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激发的市场内生动力不足。二是多数居民对于辖区水资源短缺的严峻性、紧迫性认识欠缺,对节水条例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有待提高,仍有部分公众对节水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自觉遵守节水规定的意识,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节约用水事关人类生存、事关地区发展的大事并引起足够重视,有关节水的措施落实不到位,自觉节水行为亟待加强。
(四)执法工作仍存在短板,执法责任需进一步压实
节水执法力度需要加大。一是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不足,农村地区执法力量不足,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这可能导致一些节水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二是执法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不足,缺乏先进的监测和检测手段,使得一些隐蔽性强的违法行为难以被发现和查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的威慑力,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需进一步加强,处理复杂执法案件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五)条例实施效果不够突出,社会共治意识需要深化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一是条例实施的责任需持续压实,条例实施的深度广度需要拓展。条例刚实施时,宣传条例的力度较大,之后力度逐渐减弱。由于对条例宣传的内容和方式缺乏细致的研究和策划,相关部门未与企业、社区、学校等形成宣传合力,节水宣传的及时性、深度、吸引力不足。二是社会共识需要巩固。一方面,条例知晓度需要提升。从问卷调查结果看,还有近15 %受访者不知晓条例的实施,市民参与节水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增强。三是社会协商共治机制需要完善,属地在统筹社区、物业、社会单位等力量方面需要加大力度,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平台需要完善,群众对节水违法行为的主动监督意识仍显不足,社会资本投资节水设施的积极性需要提升。
二、推进条例实施的建议
为了着力解决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我区节水工作,为“五宜”朝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全力服务朝阳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运行,强化工作协同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结合领导职务变化及相关部门职责调整状况,及时更新完善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为小组高效运行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明确职责。应对照条例规定职责,结合部门职能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节水工作中的职责,压实各项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自上而下的统筹调度机制,在节水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基础上,建立完善节水工作专班,建立自下而上的问题反馈解决闭环机制,为街乡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畅通渠道。为各街乡交流借鉴经验搭建平台。四是加强统筹。充分发挥节水主责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任务协同、数据共享、相互赋能;推动部门与属地工作有机衔接,相互支撑。依法将节水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统筹节水工作与河长制融入城市管理一体推进,全力推进机制体系规范化建设。
(二)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的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进节水工作
一是按照节水工作统一规划原则,充分考虑我区发展和人口增长对水资源的影响,以建设节水典型示范区为目标,制定更具前瞻性的高标准节水工作总体规划。继续围绕节水条例中责任落实、节水规划建设、“取供用排”全流程、节水激励引导、节水监督执法五个方面加强节水工作的总体规划设计。二是细化行业节水规划。针对农业、园林绿化等重点行业,制定更为细致和具体的节水规划。比如,加强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研发推广的规划设计,提高园林绿化行业再生水的利用率等。三是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坚持全过程节水、行业节水、居民节水并重,进一步完善节水政策体系,加大节水奖励和惩罚力度。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采用节水技术和产品。
(三)加大节水宣传,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一是在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中国行、节水沙龙、节水“七进”等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强化节水宣传、培育节水品牌,积极探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模式。二是持续打造行业节水典型。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坚持改造融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将节水管理、“海绵”元素及管线更新融入节水改造内容,着力解决用水单位节水设施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等综合问题,2024年底前重点打造节水型宾馆典型,国家和市级重点监控名录中高耗能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探索可向全区复制推广的节水单位建设模式。三是强化宣传培育节水品牌。继续拓展芍药居北里节水型老旧小区改造成果,配合高效节水器具换装补贴政策,试点回迁房专项器具补贴推广,倡导居民践行节水生活方式,深化节水意识,形成节水习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拓展试点范围,固化节水宣传阵地,共同打造节水型品牌,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惜水氛围。
(四)压实执法责任,增强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取水、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按要求实施用水计量、浪费用水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应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例如,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重点用水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水行为。同时,加强执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应加大对执法队伍建设和投入,通过优化执法岗位、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节水执法队伍,提升整体执法水平。三是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让执法人员深入了解节水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先进的执法方法和技巧。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五)增强条例实施实效,深化社会共治理念
一是深入落实条例实施主体责任。把条例实施宣传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在条例宣传内容和方式上加强研究和策划,与社会单位、专家、媒体、社区等主体形成合力,深化阵地建设,扩大吸引力和覆盖面。二是巩固社会共识。将条例宣传、严格执法、运用水价格杠杆协同推进,强化家校共建节水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市民公共意识与习惯,使节水的理念入脑人心入行,推动市民逐步养成自觉节水习惯。三是深化社会共治。鼓励市民开展节水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节水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属地在统筹社区、物业、社会单位等力量方面的作用,传播节水文化,宣传节水知识,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建节水型社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