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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洁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李晓晴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欣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洋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月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莹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玉清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丽英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清华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洁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琪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光同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军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丽萍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臧百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大利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