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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全面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新优势”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

——2026年3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

 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将涉及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方面的13件议案进行合并,确立了“全面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新优势”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交由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为切实做好议案督办工作,提高督办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立足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全局,把握市委对朝阳区“四个走在前”“四个更加突出”的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十五五”规划的部署,紧抓北京市建设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的重要机遇,坚持首善标准,突出朝阳特色,聚焦优质法务资源集聚、综合服务效能提升、关键要素畅通流动、法商融合品牌建设等重点任务,着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全链条、国际化法商服务,推动区域逐步建成融合创新发展的先行区、营商环境改革的样板区、护航企业出海的示范区,全力提升CBD全球影响力、资源凝聚力,为朝阳区高质量发展和首都高水平对外开放蓄势赋能。

 二、组织领导

 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议案督办工作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任组长,副主任宝月凤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和有关专业领域、重点街乡的代表组成(共52人,名单详见附件1)。

 督办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共同参与。法工委负责督办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财经办负责联系发改、财政等财经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代表工委负责将议案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纳入“单月调研、双月座谈”工作机制、“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等活动。研究室负责做好议案督办过程中的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与议案办理对口联系单位的日常沟通和推动。

 三、督办重点

 结合北京市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方案部署,在全面梳理分析代表议案所提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五个方面督办重点:

 (一)加强区级统筹推进,完善综合协调保障机制。推动完善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体系,在区政府统筹协调下,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中心区管委会)抓好统筹和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实施,推动发改、商务、司法、市场监管、金融、人力社保、网信、数据等部门和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规划引领,将法商融合发展纳入“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推进政策协同体系建设,加强对法商深度融合重大政策的会商研究和商务、法务、金融、人才、科技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示范区建设数智化水平。围绕开放度、国际化、高端化等维度,探索发布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发展指数报告,同时作为优化政策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实现“规划—实施—评估—优化”闭环管理。(涉及1号、2号、6号、9号、15号议案)

 (二)坚持企业需求导向,优化法治服务生态。推动示范区集聚一批一流的国际商事调解、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查明、会计等泛法律服务机构,促进法律服务资源要素融合,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优质法治服务。全面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吸引更多专业化、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落地示范区,全力推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积极引入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完善临时仲裁规则,探索仲裁制度创新。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提升商事调解效率和便利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打造集成、高效、专业的司法协同服务矩阵,形成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服务示范区高质量营商环境的有效工作模式。(涉及1号、2号、3号、5号、6号、8号、10号、14号、15号、16号、17号议案)

 (三)提升综合服务效能,推动法商融合创新发展。建设CBD法商融合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招商服务等资源,推动法律服务、商务服务、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通办”服务。打造法商服务线上云平台,促进法商融合的业务集成、流程集成、功能集成,实现“一网通办”,增强企业获得感。结合CBD中心区产业布局与空间资源,统筹打造一批法商融合特色楼宇或区域。在法律、知识产权、金融、财会、人力资源等领域,搭建专业服务需求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便利的全链条法商服务。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联络站,构建“培训指导—风险预警—合规布局—纠纷应对—金融保障”全链条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涉及1号、3号、5号、6号、8号、15号、16号议案)

 (四)促进关键要素流通,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在金融领域,推进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或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试点,优化企业申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的一对一服务体系,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保障能力。在数据领域,联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立法商数据流通平台,明确数据流通标准、交易规则及安全保障措施,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数据跨境安全咨询服务。在人才领域,升级打造CBD国际人才服务港,实现国际人才政务服务事项、生活服务事项、事业发展事项全链条、一站式办理;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审批权限下放,为外籍人才往来提供便利。推动律师行业服务机制创新,探索实行专业人才合伙机制与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促进法律、财务、税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融合;支持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商事调解,鼓励律师担任调解员。(涉及1号、2号、3号、5号、6号、8号、9号、14号、15号、16号、17号议案)

 (五)打造法商融合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推动形成“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开放合作新格局。积极吸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等国际性专业组织落地,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商合作,提升区域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依托高端专业服务机构平台、国家级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推动金融、人力资源、律师、知识产权、仲裁等机构共同打造“走出去”服务联盟,为企业出海提供合规咨询、风险预警等一站式伴随出海服务。深化京港在法商融合领域的合作联动,充分利用服贸会、京港洽谈会等平台,集中展示示范区建设成果,增强示范区国际影响力。联合高校等机构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健全以实践为导向的复合型法商人才培养机制。适时发布北京CBD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发展成果及典型案例。(涉及1号、3号、6号、8号、9号、10号、14号、15号、16号议案)

 四、督办方式

 为推动议案办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议案督办重点,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动、代表全程参与、专家支撑的督办工作机制,各专委会及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分专题联动监督,推动区政府相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

 (一)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全程督办。采取实地视察调研、听取情况介绍、开展问卷调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工作推进会、阶段性工作汇报会等形式,建立常态化每月信息沟通机制,提高调研的广度、精度和深度,紧密跟踪“一府两院”议案办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督办。

 (二)突出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单月调研、双月座谈”工作机制、“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等活动,利用代表家站网等平台,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汇集民意民智,推动“一府两院”办实办好议案。组织法商领域和重点街乡代表积极参与议案督办工作,发挥专业领域代表优势。

 (三)借力专家智库,提升专业水平。邀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顾问、智库等力量参与,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成果,为高质量督办议案提供参考借鉴,提升监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议案督办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6年1月至3月)

 1.对议案涉及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明确议案督办的思路和重点。

 2.收集有关资料,学习研究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朝阳区工作现状及举措、其他地区先进经验。

 3.与提出议案代表进行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4.调研“一府两院”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制定情况。

 5.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并充分征求意见。

 6.召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扩大)会议,初步审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和议案督办工作方案。

 7. 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议案督办工作方案。

 8. 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专题沟通,确定调研、视察、座谈等环节,制定具体调研工作计划。

 (二)督办阶段(2026年4月至8月)

 1.分专题调研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区司法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和重点街乡工作。

 2.调研区律师协会、重点商务楼宇,律师事务所、商事调解、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鉴定、公证等泛法律服务机构,了解相关工作情况。

 3.召开议案督办工作推进会,听取“一府两院”办理议案的阶段性工作汇报。

 4.通过“单月调研、双月座谈”工作机制、“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5.通过问卷调查,调研企业需求,了解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根据调研和视察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召开若干专题座谈会,协调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听取有关专家顾问的意见建议。

 7.将议案中需要市政府解决的事项,形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

 (三)常委会审议阶段(2026年9月至10月)

 1.根据调研工作情况,形成相关调研报告。

 2.汇总委员、代表和专家顾问的意见建议,形成对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召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扩大)会议暨议案督办工作组会议,初审“一府两院”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专委会对“一府两院”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专委会对“一府两院”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四)跟踪监督阶段(2026年11月至2027年10月)

 1.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落实。

 2.对“一府两院”持续办理议案及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议案督办工作对我区打造具有朝阳特色的国际法商融合生态,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议案工作,以议案督办为契机,推动我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国内外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全链条、国际化法商服务,培育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加强组织,统筹推进。严格落实督办方案各项任务和进度安排,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形成督办合力。注重与提出议案领衔代表的沟通协商,加强议案督办工作的定期分析、会商研究,密切关注“一府两院”办理工作进展,及时了解议案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议案督办工作。

 (三)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按照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的要求,针对“一府两院”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紧抓时间节点,持续压茬推进。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增强监督实效性,提高代表满意度,把议案督办工作落实到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区建设对提升我区“五区”功能、建设“五宜”城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