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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区财政局开展工作评议相关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按照评议方案要求,有序推动工作落实。与区财政局密切沟通对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安排;调阅研究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三定”方案及各项考核资料,系统梳理部门履职情况;结合法定议题深入调研,对近年来区财政局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2月27日,组织召开财经委(扩大)会议,对区财政局工作开展了初步评议。现将初评意见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收入,严格资金管理,打好“铁算盘”、过好“紧日子”,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荣获国家和市级表彰22项。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区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汇编形成《财政领域政策法规禁止行为条款工作指南》印发全区,注重警示教育,推动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强、程序严、效果好,依法严格履行向人大报告预算、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扎实履行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职责。
二是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有效服务全区发展大局。2022年以来,面对全区财政收支“紧平衡”形势,区财政局着力做好财源建设工作,2022年至2025年财政收入总量达2201.9亿元,财政收入质量居于全市前列,四年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持续保持88%以上。持续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监督全覆盖工作要求,累计参与对36部门开展56次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运行,有效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重大活动保障和民生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是压实管理监督责任,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持续强化绩效管理,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加大绩效考评力度,近五年累计对446个项目(涉及资金460.36亿)开展了评估评价;注重财政资金风险管理,研究制定《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了制度性风险防控。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直达资金、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等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区财政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财政资金统筹和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整体统筹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需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审科学化水平还有待提升。财政资金监督责任传导还不够到位,针对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和债券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还需将主体责任充分压实到行业主管部门、预算主体单位和项目单位,监管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财政开源节流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突破。围绕开源节流的思路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拓展,新兴财源培育力度不足,财政增收后劲需继续巩固加强;节流管控还需创新思路、加大力度,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力度不足,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到位,仍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高等问题。
三是财政资金风险管控需进一步加力。当前全区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十五五”时期发展支出保障任务艰巨,收支平衡存在较大压力。针对债券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管力度还需加大,土地平衡方案的跟进落实需进一步压实责任。隐性债务风险防控牵头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宣传指导、监督检查等责任需常态化压紧压实,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实效性还需提升。
因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资金统筹监管,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聚焦全区发展大局,进一步压实财政资金统筹监管责任,持续优化财政资金统筹,更加积极争取上级各渠道项目资金,聚焦战略任务、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等强化支持保障。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债券资金使用等闭环监管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切实将监管压力传导至资金使用各环节,压紧压实预算主体单位和项目单位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财政开源节流,持续提升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注重科学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开源节流提质增效。聚力财源培育,主动创新思路举措,聚焦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业态发展壮大,强化税源动态培育与精准服务,系统谋划长效财源建设,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后劲。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预算管理从总额控制向注重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深度转变,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实现新突破。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有效避免低效无效支出,确保资金使用高质高效。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既规范管理又注重效益产出,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质效。
三、强化财政风险管控,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态势,科学研判“十五五”时期财政支出保障任务,健全中长期财政平衡机制,牢牢守住收支安全底线。强化债券资金全流程监管,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科学合理确定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加强对部门主要领导培训和责任压实,健全常态化监管和源头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相关制度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