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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兴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6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31件,提出议案1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其中涉及“全面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新优势”方面的13件议案,合并作为大会议案,其他4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处理,共计135件建议。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要求,在认真分析今年代表建议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现对2026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实现朝阳“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二、建议交办
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35件。根据建议内容和有关单位职能,代表建议交由区政府研究办理的105件,供区政府参考2件,交区法院办理4件,转区委有关部门办理或参考2件,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22件,由市代表在市代会上转交。
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要求,建议承办单位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至迟在8月30日前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即时交办并依法办理答复代表。
三、建议办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把建议办理与推动中心工作、促进难题破解结合起来,提高建议解决、吸纳、转化率,不断将建议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为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坚持高位统筹,加强组织保障。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高位推动,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上率下、集体研究。要强化办前综合分析,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有效举措,推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要结合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完善办理方案,明确具体办理要求,提升办理效率。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调查研究,会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出谋划策,形成办理合力。要继续优化建议办理答复机制,建好答复承诺事项工作台账,加强跟踪落实,按照承诺时限兑现承诺事项。
(三)注重密切沟通,凝聚工作合力。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办前问需、办中问计、办后问效”全过程沟通机制。要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和核心诉求,积极向代表提供相关领域工作情况,服务保障代表更好知情知政。要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告知代表;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如实说明相关工作计划;暂时难以解决或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要不断丰富拓展联系代表方式途径,邀请代表实地调研、集中沟通、专题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增进代表与政府双向沟通,促进代表知情知政,形成代表建议“督”与“办”的良性互动。
(四)加强成果转化,注重办理实效。今年是本届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梳理本届以来承办建议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代表建议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和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统一研究办理措施,努力实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良好效果。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代表建议与2026年朝阳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精准对接,强化成果跟踪问效,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惠民利民的实际举措。
四、建议督办
(一)坚持领衔督办,强化引领示范。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机制,结合年度议题监督和议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安排,选取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城市治理、促进消费、滨水空间提升5个方面9件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领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做好领衔督办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制定督办方案,加强与相关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邀请代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对重点督办建议的意见,督促承办单位集中力量研究办理,认真答复代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把控质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与各专委会办公室、各承办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对代表集中反映的建议类别或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积极搭建工作平台,通过召开代表建议集中沟通会等形式,促进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继续开展建议办理情况问卷调查,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建议督办“回头看”,根据代表反馈意见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查补办,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推动办理质量持续提升。
(三)强化对口督办,落实跟踪督办。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督办工作台账,加强对所联系单位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要强化过程监督和精准督办,将建议督办工作与议案督办、执法检查、议题审议紧密结合,对照承诺解决事项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专业意见,督促各承办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进一步提升代表满意率和落实率。
(四)深化“两评”机制,提升办理实效。继续坚持建议“两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在年底常委会上针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情况进行测评。将建议办理与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继续开展优秀建议评选,制作优秀代表建议汇编,促进代表相互交流学习,为推动代表建议质量整体提升提供支撑。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在人代会会前活动上通报区政府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在区人代会上向全体区人大代表书面印发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朝阳报公开建议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建议办理工作宣传,鼓励和支持各承办单位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