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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职 报 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王 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朝阳区财政局局长。这一任命凝聚着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托和信任,是对我的莫大鼓励和鞭策,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区财政局是负责朝阳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区与街乡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批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本区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当前,我区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财政工作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担任财政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任期间,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财政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财政调控水平得到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实现新突破,财政可持续发展取得新进步。
一、实干为要、勤勉履职,奋力推动财政事业取得新进展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朝阳区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更加突出”要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提升“五区”功能、加快“五宜”朝阳建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强化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全力壮大区级可用财力
坚持大财政视野,推动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强化各渠道资金统筹,推动政府财力稳定增长。加强财政政策对税源涵养、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把财政增收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强化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更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提早做好项目储备,会同全区各部门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资金,全力做大区级财力“总盘子”。内向挖潜盘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资金与部门自有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综合采用调剂、共享共用、处置、出租等方式推动资产盘活,进一步提升资产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二)始终坚持公共财政导向,全面做好民生事业保障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切实将发展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生活。推动教育资源扩容提质。支持实施现代化教育强区战略,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优化公共卫生资源供给。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基层医疗能力补强延伸,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巩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成效。完善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惠企稳岗、扩大就业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及时发放育儿补贴。促进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博物馆之城、演艺之都、书香朝阳建设。推动城乡发展融合互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地区功能疏解、产业转型,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健全全面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积极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运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推动财政资金精准投放、资源高效配置。大力提振消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相结合,优化完善各项民生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开展文商旅体融合活动,发放汽车、餐饮等消费券,激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着力扩大投资。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统筹财力扩大重点产业投资、拓展城市更新投资、稳定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对新质生产力、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快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节奏,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做优金融、做大商务、做强科技、做精文化,修订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商务+科技”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落细互联网3.0、人工智能等科技细分领域支持政策,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四)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坚持精打细算、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提升财政财务科学管理水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以零为起点、财力保障为基础,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原则,优化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机制,加强存量支出政策和延续性项目审核力度,强化新增项目立项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成本经济性论证,着力打破部门预算安排固化格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和街乡项目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并将事前评估、事后绩效、成本分析等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从严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程序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立项保障金管理,严禁超额度进行采购立项;积极落实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等采购政策,助力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培训、审核、检查力度,严禁部门将应自行完成的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和履职以外的事项购买第三方服务、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隐含政府债务等,持续规范党政机关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
(五)注重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增强财政发展韧性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发展安全性。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始终将“三保”摆在预算编制和库款保障最优先位置;加强“三保”运行监控,确保“三保”清单内事项全面保障。加强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结合财力预期、建设规划、土地上市、偿债压力等因素,动态测算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把控新增政府债务规模,科学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确保财力兜得住、可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全周期、穿透式管理,抓好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强化债券支出跟踪督导,发挥好债券资金促投资、惠民生作用;坚持预算制管理,压实各项目用债管债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聚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督促单位立行立改、有效整改。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针对各级监督、检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注重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防范风险等方面分类施策做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存量问题”,努力管住“增量问题”,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二、党建引领、强基固本,全面提高财政干部能力素质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将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正确政绩观,重实干、重实绩,培养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担当有为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一)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机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抓实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要求,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三重一大”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工作方方面面,贯彻到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突出选育管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持续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管理。树牢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选拔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强化干部储备及培养锻炼,围绕财政使命任务、履职能力开展重点培训,推动干部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开展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三、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政府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任期内,我将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主动汇报工作情况。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日常工作经常沟通,重点工作主动汇报,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财政绩效考评工作。认真研究落实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各项工作的审查意见,听取并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考。
二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等工作。重点关注发行政府债券、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等需进行预算调整的重大事项,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是抓好人大建议、议案办理。坚持把办理人大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办理工作各环节各方面,主动与代表加强联系沟通,持续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效落实,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将一件件代表建议转化为发展实效、民生实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再次感谢区人大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将倍加珍惜组织赋予的机遇和平台,竭力担当起岗位的责任和使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带领全体财政干部胸怀大局、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廉洁自律,以首善标准落实财政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