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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2025年12月18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兴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补选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代表出缺情况和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决定,自2025年10月至12月,在朝外等21个地区依法进行了代表补选。

 此次补选涉及21个选区:朝外地区第3选区、八里庄地区第22选区、六里屯地区第31选区、酒仙桥地区第57选区、香河园地区第63选区、和平街地区第83选区、垡头地区第100选区、首都地区第118选区、大屯地区第128选区、太阳宫地区第146选区、将台地区第150选区、金盏地区第155选区、东坝地区第161选区、南磨房地区第177选区、十八里店地区第190选区、东风地区第196选区、黑庄户地区第200选区、三间房地区第209选区、常营地区第211选区、豆各庄地区第213选区、管庄地区第218选区。经过选民登记核实,共有选民119987人。在选民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依法确定了正式代表候选人,并于12月11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选举。各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均超过该选区全体选民的半数,代表候选人聂杰英、李伟、刘海东、林琳、王娟、赵瑞博、张立云、李金东、李永纲、王泽民、李勃、芦爽、秦国华、喻存根、张平、王建民、陈大鹏、刘兵、韩酉晨、戴昌军、武宁、水伟分别获得所在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符合法律规定,选举有效。代表工作委员会对各地区上报的补选工作情况和补选结果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没有发现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

 以上补选情况已于12月12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